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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被追責
2015-07-21 
        每日甘肅網(wǎng)-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文潔)近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康樂“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通過幾個月的調查取證、現(xiàn)場勘察、技術鑒定、查閱資料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今年4月4日14時20分許,臨夏州康樂縣鳴鹿鄉(xiāng)17名群眾在虎關鄉(xiāng)吳坪村亥姆寺山上植樹造林后,乘坐一輛農用三輪車返回途中發(fā)生翻車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傷。4月5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公安廳牽頭、省安監(jiān)局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提出,三輪汽車駕駛人馬國成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對鳴鹿鄉(xiāng)副鄉(xiāng)長,兼任鄉(xiāng)交管站長白建榮等10名相關責任人提出了具體的處理建議。同時建議臨夏州委、州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建議臨夏州將“4·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責任追究情況在全州范圍內進行通報。

        作者:文潔

        (來源:每日甘肅網(wǎng)-甘肅日報)

        本文來源:每日甘肅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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