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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整治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闖紅燈罰5-50元
2015-08-07 
        

        8月6日,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在人民北路一環(huán)路路口整治電動車載人。

        行人闖紅燈,勸導員猛吹著哨子喝止,但他們置若罔聞;電馬兒違法搭人,勸導員剛一吆喝,他們就一溜煙跑了……針對市民的這些交通陋習,從8月5日開始,成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整治專項行動,希望市民遵守交通規(guī)則,爭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6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一環(huán)路五丁橋路口和人民北路路口看到,個別行人和非機動車無視紅燈和勸導員勸導,我行我素橫穿斑馬線,非機動車搭人現(xiàn)象也相對普遍,交警對這些違法行為進行了警告,并告訴他們,根據道法相關規(guī)定,行人闖紅燈是可以給予5-50元罰款的。

        行人闖紅燈無視哨聲車流中穿過斑馬線

        6日下午4點,一環(huán)路人民北路路口,橫穿斑馬線的紅燈亮起,大部分行人都駐足等待,而有四五個年輕人排成一排,一步步向對面走去,車流中他們左右四顧,小心翼翼挪著步子。交通勸導員見狀,急忙吹著口哨,并做著返回的手勢。但是這些年輕人似乎根本沒有聽到哨聲,只要沒車,他們就跨步前進,有車就后退,在險象環(huán)生中穿過了斑馬線。

        交警二分局民警連忙上前,拉著一名小伙子的手,指著斑馬線上的紅燈說:“看見紅燈了嗎?”小伙子低下頭,一言不發(fā)。交警告訴幾位年輕人,行人亂闖紅燈是違反道路交通法規(guī)的,對自己和他人都是很危險的,這次對你們提出警告,下次就要處罰了。小伙喃喃地應著:“不得了”。

        上午十點半,在帝都路口,三名男子在紅燈亮起后匆匆跑過馬路,被二分局民警羅曦攔下,其中一人說,知道亂闖信號燈是不對的,但在此之前并不知道行人闖紅燈過馬路也屬于交通違法,會受到相應處罰。羅曦告訴他們,根據道法相關規(guī)定,行人闖紅燈將予以5-50元的罰款。

        非機動車搭人看見民警加速沖過斑馬線

        下午4點半,一輛電瓶車沿著一環(huán)路人民北路路口向火車北站方向駛來,車上一名中年男子搭著一名中年女子,民警遠遠看見,示意停車,“非機動車是不能搭載成年人的”,民警提示。司機點點頭,指著前方的公交站臺說:“我就送她去趕車,幾步路。”“幾步路也是危險的,違法的?!泵鎸痪慕逃?,司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并保證以后不再違反。

        兩分鐘后,另一輛載著人的電瓶車來到路口,兩名交警作出手勢示意停車,司機見狀加足馬力朝路對面沖了過去,此時,路口正是紅燈。

        交警二分局民警表示,交通信號燈本身就是對每一個交通參與者安全考慮而設置的,遵守交通信號燈的指示不光是汽車該做的,在有信號燈的路口上,行人、電動自行車都應該按照交通指示燈的指示通行,這樣才能確保每一個交通參與者的人身安全。

        新聞鏈接

        行人闖紅燈屬違法行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華西都市報記者李天宇攝影雷遠東

        原標題:過斑馬線闖紅燈可罰款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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