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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fā)布高速公路及橋隧竣工驗收細則
2016-05-20 
        本報訊(記者廖麗華)日前,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福建省高速公路及獨立特大型橋梁、隧道項目竣工驗收實施細則(試行)》。

        《細則》規(guī)定,項目法人申請竣工驗收(未分階段)或工程質(zhì)量專項驗收前,應提請運營管理方組織相關單位對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尤其是橋梁、隧道結構物、軟基、高邊坡及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對項目運營管理過程發(fā)現(xiàn)的有關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確認,出具書面確認意見(含檢查人員名單),作為項目法人申請竣工驗收或工程質(zhì)量專項驗收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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