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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灰色特權”,別止于鐵路乘車證
2017-12-04 
        

        一家之言

        利用社會公共資源,向員工及其家屬派發(fā)“內部福利”,歸根結底都是“權力自肥”,是對國家整體利益和公眾權益的侵害。

        據新京報報道,國家鐵路局對全局工作人員持有鐵路乘車證問題進行了專項清理,目前已經完全撤銷乘車證,公務出差乘火車一律購買火車票,按規(guī)定辦理財務報銷手續(xù)。

        據了解,鐵路乘車證是原鐵道部時期延續(xù)下來的一種乘車憑證,主要用于因公出差。這對于鐵路部門看似是“小事情”,但卻反映出“大問題”。從相關報道來看,不僅鐵路局職工持有鐵路乘車證,鐵路企業(yè)職工也持有此證,甚至部分副業(yè)單位(如建筑業(yè)、房建、生活后勤服務業(yè)等)的職工過去也享受免費乘火車待遇。

        “乘車證”已經儼然成為了掛靠在鐵路系統的工作人員的“隱性福利”“灰色特權”。

        “隱性福利”,就是在法律和政策之外,以無償或者廉價的方式提供給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貨幣或者非貨幣化商品與服務。鐵路乘車證無疑就是其中之一。比如,據媒體報道,2014年,西安一位網友稱,在廣州南至西安北的G96次高鐵列車上撿到一張票,相同區(qū)間的票價只有2元,而自己的票價為813.5元,這就是鐵路內部職工的“乘車證簽證”。

        實際上,任何一種“福利”,不但要師出有名,更須有法律依據?!拌F路乘車證”背后是相關方管理不嚴、公私不分等問題,如果每個領域都對“內部人”網開一面,社會的公平性便無從談起。

        更重要的是,國家鐵路局和鐵總職能分離后,前者作為國家機關,負責鐵路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工作;而后者是國有企業(yè),是被監(jiān)管的對象。因而,鐵路局的工作人員更不應該持有監(jiān)管對象所提供的“隱性福利”。

        況且,鐵路乘車證主要用于因公出差,這完全可以通過正規(guī)的報銷渠道,來給予出差人員補助,而不應該在“票價”上做文章。

        鐵路部門撤銷“乘車證”的自律之舉值得肯定,更期待這樣的權力制約和門戶清理成為各行各業(yè)自我監(jiān)管與自我凈化的常態(tài)。

        楊玉龍(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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