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溫鐵路試點國家混合所有制
2017-12-11
新華社杭州12月11日電(記者岳德亮)串起江蘇南京、浙江杭州和溫州、福建福州的便捷出行通道杭(州)溫(州)鐵路項目,將承擔起國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任務,民營社會資本方占股51%,合作期為34年。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復函省發(fā)改委,同意杭溫鐵路義烏至溫州段國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示范項目采用建設-擁有-運營-移交模式運作,合作期為34年,其中建設期4年、運營期30年。
根據(jù)試點實施方案,杭溫鐵路項目資本金約為98.06億元。其中:民營社會資本方占股51%,通過邀請招標方式確定;中國鐵路總公司占股15%,通過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參與,與民營社會資本同股同權;省交通集團代表省政府出資,占股13.6%;溫州市、金華市、臺州市政府各指定1家出資代表,分別占股10.2%、8.58%、1.62%。
杭溫鐵路項目回報機制為“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