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指引》(辦公、住宅類,詳見附件)自2021年3月16日起正式發(fā)布,各有關單位可參照使用。關于“交通、教育、商業(yè)、文體、醫(yī)療”等其他類型建設工程的相關指引將陸續(xù)出臺。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指引》(辦公類)
2.《深圳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指引》(住宅類)
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專篇模板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