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為規(guī)范高速公路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適用于重慶市新建、改擴建、運營高速公路。
1.0.3 特殊路段包括連續(xù)長陡坡路段、小半徑曲線路段、彎坡組合路段、隧道區(qū)段、主線出入口與隧道凈距不足路段、特殊氣候區(qū)路段等。
1.0.4 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設施應結合道路條件、地形條件、交通條件、環(huán)境條件、管理條件、經濟條件進行總體設計,交通安全設施之間、交通安全設施與公路土建和其他設施之間應相互協(xié)調、配合使用。
1.0.5 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設施設計應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系統(tǒng)設計、重點突出的原則。
1.0.6 運營高速公路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設施改造設計,應對其道路、交通、環(huán)境條件及事故情況開展調查與綜合分析,對既有交通安全設施使用效果進行分析與評估。
1.0.7 在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條件下,應積極推廣使用可靠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
1.0.8 高速公路特殊路段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除應符合本指南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其他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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